国家司法考试10日起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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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0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俊锋)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至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我省将统一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必须先在网上预报名,再按预约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确认。 网上预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10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出含有个人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西安市为7月3日至7月20日,其他各市为7月5日至7月20日。现场确认地点为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具体由各市司法局确定后公布。 凡在我省工作、学习但户籍不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到西安市司法局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 据了解,现场确认时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下载、打印的含有本人信息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不能提前下载、打印报名表的,须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在司法部规定的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与户籍地一致。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200元。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各市司法局确认后,现场发给准考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