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周至警方昨又拒绝尸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0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康正)周至两岁女童被村诊所黑大夫“治死”,警方介入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女童下葬后该案成为找不到凶手的“死案”。本报于5月26日披露此事后,周至警方坦承,当初不立案主要是考虑到尸检费用问题,同时,为了救活“死案”,经重新研究案情后通知家属:家属出钱,警方负责联系专家尸检。家属表示同意后,一直等待警方消息,然而时隔一周,昨天,周至警方又拒绝尸检,以致“死案”生还渺茫。

  陈尸13天警方迟迟未进行尸检

  4月4日,周至县哑柏镇联星村两岁女童苗苗(化名)出现轻微感冒症状,被送往村中“小江诊所”就诊。医生张小江不在,其没有行医资格的妻子阎某给苗苗输入药液。当场苗苗出现异常后,被紧急送往县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周至卫生部门认定阎某系非法行医,周至警方介入调查后,迟迟不立案、不尸检,而是要求家属作尸检。

  家属与警方就尸检责任产生争执,其间,家属陈尸诊所,等候处理。13天后,家属获得诊所赔偿,无奈移出尸体,将其掩埋。掩埋之后,警方认为此案关键证据丢失,无法立案,无法抓人。

  警方决定尸检费用由家属承担

  本报于5月26日报道此事后,当天,周至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刘太康召集相关部门重新研究案件,之后作出决定,暂不立案,由家属承担尸检费用,警方负责联系相关专家进行尸检。随后,警方将此决定通知家属,双方达成一致,同时,警方将此决定通知本报。

  据刘太康讲,该案可立可不立,当初警方不立案主要考虑到尸检费用问题,他坦承:“当时派出所考虑……如果立了案后,受害人会觉得既然立了案,公安机关就应该无条件承担尸检费用,但我们公安机关又拿不出这笔钱。”

  拒绝尸检警方让家属找卫生部门

  昨日,距周至县公安局重新决定尸检已一周多时间,死者家属再次找到刘太康局长时,刘却表示,他只对此事起协调作用,是否尸检应该找具体办案单位(哑柏派出所)。

  昨日下午,死者家属找到哑柏派出所后,分管刑侦的副所长韩润龙却说公安局无法作尸检,让家属自己找卫生部门联系尸检。

  公安机关在案件可立可不立的情况下,因顾虑让警方承担尸检费用,就不立案,“死案”形成后,又重新通知家属出钱,警方承诺联系专家尸检,然而拖延一周之后,又再次拒绝尸检。对此,昨日,记者多次与刘太康及哑柏派出所负责人电话联系,对方均未接电话。家属表示,他将继续督催公安局尸检,同时,如果因此造成尸检延误,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周至县公安局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