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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型机械盗挖名胜山体 西山风景区遭大面积破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 王斌华 通讯员 熊峻 报道:鄂州市一伙不法分子动用大型机械和运输车辆大肆盗挖山体,使风景区自然资源遭大规模破坏。

  昨日,鄂州市民向记者报料称,西山风景区一处山体被人非法挖掘,破坏了树木和植被。记者立即赶到现场,目睹了山体被挖的惨状:西山风景区以北、靠近雨台山水厂不足20米的山坡,被挖出有70多平方米的坡面,两棵直径20多厘米的大枫杨树被连根铲倒。下面
堆放着还未来得及拖走的近百立方米的铁矿石尾矿和泥土。

  鄂州市西山风景区管理处人员介绍,5月28日晚10时许,该处保卫科山林巡查人员发现,有近百名来历不明人员驾驶数十台大型机械和运输车辆,大肆盗挖山体。鄂城区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和鄂州市巡警支队民警接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扣押了3名司机及装有山体矿石的2台翻斗车和1台铲车,其他人员逃遁。

  据鄂州市园林局有关人员介绍,西山风景区是湖北省首批,也是鄂州市唯一的省级风景区,在全国享有很高的声誉。此处山体是鄂钢铁矿十多年前停产后,为了防止山体滑坡用废弃的尾矿回填形成。为了保护西山风景区不再被破坏,省政府于1985年出台《关于保护西山风景区问题的批复》文件决定,自1992年起不得继续开采西山矿产,经过十多年自然形成,上面已布满绿色植被,有效地阻挡了山体滑坡。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必须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2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从事开山取石、挖沙掘土活动。

  鄂州一名园林专家气愤地对记者说,景区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这起事件严重破坏了西山风景区自然景观,也破坏了多年形成的植被,必将造成山体滑坡,同时也危及到雨台山水厂的安全。他认为,这是一起大规模、有组织、有预谋盗抢景区自然资源、破坏景区自然环境的恶性案件。

  鄂州市警方一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该案涉嫌破坏风景区和非法盗矿。警方已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组织警力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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