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落户后就业”继续保障毕业生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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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6:57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5日讯(记者 王端鹏)为了让毕业生安心就业,我市将继续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省内高校毕业生要先走网上程序。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的对象是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高校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室办理签约接收手续。省内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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