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不经成本监审不得调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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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1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下月起江苏开始实行新政,凡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调价前,都要先由物价部门进行成本监审。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7月1日实施,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不进行成本监审就不得调价。 据介绍,成本监审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调价前进行的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该
作者:刘颖/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