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政后拿“毛地”有囤地嫌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15 现代快报

  南京海润地产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在拍卖会结束后,记者发现与国土部门签字确认的竟然是赫赫有名的南京中海房地产总经理陈澄。由于陈澄回避了媒体采访,使得这两幅地块下一步的开发问题迷雾丛生。

  疑问一:拆迁成本有多高

  按照南京国土部门对土地的界定,鼓楼区东妙峰庵地块是纯“毛地”、凤凰片地块是部分“毛地”,“毛地”要牵涉到下一步的拆迁问题。南京国土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海润地产要承担由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垫资拆迁完毕的约14亩土地费用,拆迁费用按现行拆迁政策补偿标准测算,具体与土地储备中心结算。同时,在正式签订出让合同前还要交纳2亿元的建设用地保证金,就是为了下一步拆迁顺利进行。

  一名房产业内人士拿鼓楼区的凤凰片地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地块面积为169560.9平方米,是二类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容积率3.35,成交楼面地价为532元/平方米,但是就拆迁费用来说,估计要在6亿左右,合计拿地款就是9.02亿,平均地价将达到5300多元一个平方,这样算楼面地价将在1500———1600元/平方米。

  这名人士表示,这还是在比较理想的状态下核算的,如果拆迁难度加大,一些成本将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疑问二:是否有囤地嫌疑

  另一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国六条”细则规定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这给一些拿地暂时不想开发的开发商上了“紧箍咒”。“毛地”就不一样了,因为拆迁问题,时间可以相对从容些。“新街口一幅地块,就是因为拆迁问题,从2000年前,一直拖到了2005年才开发,不仅为开发商融资提供了时间,也为地块增值留下了空间。”同时,他说,国六条细则规定“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这些可能都会给开发商带来“囤地”的机会。

  不过,根据“国六条”细则,“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对此,南京市国土局人士表示,拆迁、动工等问题将会按照最后签订的合同办事,如果违反合同,政府部门将根据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不存在开发商“囤地”一说。

  疑问三:打算建什么房子

  在“国六条”细则中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南京中海拿地后是不是按照这一规定执行?陈澄回避了记者的提问,表示“等以后再说吧。”

  的确,中海“虚晃一枪”以海润的面貌“杀”出来拿地,是在“国六条”新政颁布、细则出台的“六一”以后,这让人们对在这些地块上建什么样的房子更加关注。

  快报记者尹晓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