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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事业“脱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岳嵬 通讯员符琼莲)由于经费不足、机构不全,“法律援助需要援助”是4年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真实写照。但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法律援助已彻底摘掉了这个贫穷落后的旧帽子,全省法律援助经费已由2002年的30多万元达到了日前的300万元。

  据悉,今年这300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较去年增长了60%,其中包括今年中央拨付的75万元法律援助办案补助款,全省财政预算拨款的76万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海口市财政
划拨的150万元劳务工专项经费。

  所谓法律援助,就是要帮助经济困难的群众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据了解,今年我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较去年明显增长。据初步统计,今年初至今,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法律援助服务400多次,较去年同比上升40%,其中包括大量的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城市困难居民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咨询、调解服务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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