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电动车或有限制上路 为避免损失市民先别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45 金羊网-新快报

  交警部门提醒为避免损失市民先别买

  新快报讯(记者牟晓翼通讯员交宣蒋忆军)电动自行车在广州只能划地段划时间上路?从2004年开始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之争终于有了新动静——昨日市交警部门首次召开电动自行车管理征求意见座谈会,多数市民认为正规电动自行车应有限制上路,而非此前预想的无条件放开。

  “全市真正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也就2万到3万辆,大部分所谓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无牌上路的非法机动车,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且部分驾驶人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资格。”刘敬军支队长在会议一开始,便指出电动自行车的严峻形势。

  据统计,2005年,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而今年1月至5月,仅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

  会上,发言的14名代表一致同意对超标车进行打击,但无一人认为合格电动自行车应无条件上路,个别代表甚至表示应坚决取缔,而剩余的大多数代表,则提出在严打超标车的同时,有限制上路。

  荔湾区侨苑社区冯昌雄建议:市区交通设施未为电动自行车做好充分准备,可以从区域(近郊远郊)、车速(严格限制每小时20公里以下)、驾驶人驾驶技术、身体素质等方面加以控制。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卫平介绍,本次会议收集的意见将会提供给市政府,类似座谈会还将召开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将在此基础上,最终提出方案上报省政府,待批复后在广州市正式实施。

  交警部门向市民提出建议,为避免经济损失,群众在决定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等有关规定正式出台后再行决定。

  

电动车或有限制上路 为避免损失市民先别买

  图:5月18日,广州交警对路面上非法行驶的电动车进行整治。新快报记者黄巍俊/摄

  (侯颖/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