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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电话里认账被公证员录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0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婷婷)两年业务来往,买家欠下卖家5万余元货款。闹上法庭后,买家却翻脸不认账,对于自己以前员工打下的收货条一律不认。为让“老赖”现出原形,卖家的律师巧设一计,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取得了重要证据,法院以此认定了“老赖”欠钱的事实。

  老主顾变“老赖”不认欠款

  家住沙区模范村的七旬老人涂某,多年来一直从事纺织机械配件的经销。2001年,沙区回龙坝的纺织老板胡某成为他的客户。近两年来,胡的生意越做越大,于是胡便常让手下工人到涂某那里买配件。

  由于两人都是老关系了,从2003年7月起,涂某与胡某便约定,胡手下的人到涂某处买配件时,都不用付现钱,只需将涂某开出的送货单上的时间、货名、单价、数量核对后,再在上面签名确认即可,一式两联的送货单由取货人和涂某各保存一张。日后,涂凭送货单再到胡公司财务处对账。去年,当涂拿着两年累积下来的83张票据去找胡结算57517.40元货款时,胡却拒绝承认其中的大部分货款。

  七旬翁两上法庭讨5万欠款

  涂原认为,凭着和胡的交情,货款迟早都能拿回来。但胡老板的拒绝结算,让他倍受打击,一气之下将胡告上法庭,要求胡偿还欠自己的近6万元钱。

  法庭上,胡的代理律师认为,胡虽然和涂有买卖业务往来,但其只承认他们夫妻俩签名的19张单据,其他单据上签名的人,均不是胡公司员工。所以,这些单据上的货款42713.40元不予支付。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只需支付欠款14804元。

  得知判决结果后,涂某很快提起上诉。

  公证人录下“老赖”认账声

  涂老的代理女律师饶敏认为,官司一审输就输在没有证据证明那些签名拿货的人是胡的员工,其中不少人又因为工作变动,难以找到。

  去年11月,饶敏来到重庆市渝州公证处,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她给胡某打去电话。饶对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胡能看在双方合作多年的份上,归还涂一些所欠货款。

  随后,胡在电话中承认那十几个签名拿货的人都曾是自己员工,并表示可以与涂、饶一起坐下来协商,签个协议。令胡未想到的是,他在电话里说的这些话,都已被公证人员录了下来。

  录音协议佐证打赢官司

  去年12月1日,涂和胡经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上,胡承认了所有欠款,并在涂放弃部分债权的前提下,答应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共5万元欠款。

  然而,涂和饶在拿到“认赃”录音和协议后,却不同意按和解协议放弃部分货款。法庭上,饶和胡通话录音及和解协议都成为有利证据。法院据此确认,胡欠涂57517.40元,并判决其马上给付涂,同时,胡还要承担7000多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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