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辽宁政务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3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6月6日消息 (记者 田彤)辽宁省政务公开开始实行“百分制”考核,共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昨日,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正式下发的《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作出了这一规定。

  据了解,辽宁省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省政府负责全省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具体负责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各市、县(市、区)政府分别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抄送该部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