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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屠宰办贩卖“问题肉”一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5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柳州市屠宰办执法人员周宏清玩忽职守、导致“问题肉”回流市场一案最近在当地开庭审理。

  2005年9月14日,“柳州市放心肉工程联合执法组”将从柳邕市场上查获的27头私宰猪、病死猪交由屠宰管理部门处理,但这批被检验检疫人员明确禁止销售的“问题肉”,随即被参与联合执法的屠宰办执法人员周宏清倒卖给肉商。

  案件发生后,新华社以《柳州市屠宰办竟是“问题肉”黑窝点》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引起中央领导同志和商务部的高度关注,责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和屠宰管理部门调查核实。12月,自治区屠宰办与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并拿出了调查报告。但事实果真如调查报告所说的那样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调查。

  屠宰办倒卖“问题肉”

  深层问题浮出水面

  [新闻背景]被收缴的“问题肉”重新流入市场后,柳邕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猪肉检查时,个体户拿出了肉联厂开的屠场票、税票,唯独没有检疫票。在此之前8月至9月份,有10多吨未经检疫的猪肉被屠宰办没收后重新流入市场,屠宰办由此获利上万元。

  [调查报告]4头明显为“问题肉”的猪作了销毁处理,其他585公斤肉品经过屠宰分厂肉品质量检验员检验才拍卖。

  [记者再追踪]现场检疫人员徐扬说:“当时我就明确表示,这批猪肉绝对不能重新流向市场,必须全部销毁,但屠宰办执法中队趁着我在检验其他批次猪肉的空当,将所有涉嫌带有猪瘟的猪肉运回肉联厂,随后倒卖给肉商。”

  检察机关调查表明,当天实际流入市场的有700多公斤“问题肉”,肉联厂登记在册拍卖的只有585公斤“看起来比较好”的“问题肉”,肉贩子从明确要被销毁的“坏的问题肉”中又挑出200多公斤,向市场销售。

  [调查报告]柳州市屠宰办和商务局不存在经济问题,拍卖的私宰肉收入也是转入银行专门账户作罚没收入处理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

  [记者再追踪]记者在柳州采访的众多肉商均表示,他们都有过被屠宰办“没收问题猪肉”后,缴纳一部分费用而重新拿到市场销售的经历。2005年10月中旬,柳州市检察院大接访活动中,出现了30多名肉商集体来到检察长接访点举报屠宰办的情况。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表示:调查报告可信度大打折扣

  [新闻背景]庭审中公开调查组“工作失误并非玩忽职守”的报告后,公诉人毛德宁当庭表示,“周宏清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绝对不是工作失误。”

  [调查报告]“9·14”事件的原因:一是联合执法准备不足;二是联合执法队处理应急事件方式、方法不适当;三是制度管理上存在漏洞;四是联合执法队中部分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五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法制观念不强。

  [记者再追踪]联合调查组负责人卓祖英反复强调:“新闻媒体的报道给我们很大压力,我们不希望就这几头猪把事情搞那么大,我们向商务部汇报目的就是大事化小,重新塑造屠宰管理部门的形象和地位。”

  联合调查组成员,包括自治区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陈勇军、卫生厅专家罗聪彪、水产畜牧局兽医处专家徐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朱其琼均承认:“我们在柳州调查的3天时间,全部是在宾馆里等着被调查者上门接受调查,没有下到市场调查,也没有走访市民和肉商。”

  接受调查的肉商韦仕武说:“我们好多人对屠宰市场管理问题提出意见,但他们有没有向上反映我们就不知道了。”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表示:柳州市屠宰办与商务局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无论是从调查程序看还是从调查结果上看,调查报告可信度都大打折扣。

  (据新华社南宁6月5日电)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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