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家庭毕业生可获就业援助 登记工作6月底结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0:01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记者昨天从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悉,南京籍2006届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就业援助登记:市总工会认定的2005年度市级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登记工作从即日起至6月底结束。 申请登记的毕业生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2005年度特困职工家庭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2005年度《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户口簿及派出所出具的子女关系
据介绍,近日,市人事局将对接收首次就业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财政安置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每安置一人,补贴3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