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布第三批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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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0:41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璐实习生张亚薇)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产前检查,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和《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社保中心确定了116家医院为第三批可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自2006年4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以下116家可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保险基金给予支付。
可提供产前检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 责任编辑:张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