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教友去世 “姐妹”瞄上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2:34 新闻晚报
□焦晓虹 通讯员 吴艳燕

  晚报讯 三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女性曾一同在教堂生活,以母女、姐妹相称,如今三人中已有两人先后去世,生者向法院主张继承权。

  解放前,翠仙、瀛堤与王灵先后在崇明某教堂共同生活。解放后,三人先后离开教堂共同生活,彼此以养母、姐妹相称。1976年翠仙去世,生前未曾婚育。2004年,瀛堤离开人世,留下若干遗产。因笃信宗教,立志终身不嫁,瀛堤也无亲生子女,所留遗产由生前所
在单位上海市崇明县供销合作社保管。

  王灵以自己和瀛堤均是翠仙收养的子女,其与瀛堤是姐妹关系为由,要求继承遗产。原审法院判决其败诉,而王灵则认为按有关宗教习俗,教堂不能收养儿童,不服原判。

  市二中院认为,翠仙与王灵之间的称呼在“姑母”和“养母”之间有所反复。本案因年代久远,无法证明翠仙与瀛堤之间存在收养关系,即使这一收养关系成立,翠仙与王灵的收养关系也无确凿证据证明。当年翠仙收留瀛堤的行为是否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王灵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瀛堤与王灵之间的养姐妹关系无法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