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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案”有法可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3:46 法制晚报

  “无极案”有法可依

  据法晚报道,国家环保总局对《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环境一案,有无法可依、难以处罚的尴尬之难。

  笔者以为,此案并非无法可依。《无极》剧组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
下,毁坏林木植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之规定,应当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 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其擅自改变林地面积达到5亩以上,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毁坏,则涉嫌刑事犯罪。因为经修正的我国刑法第342条已明确规定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以,本案有法可依。正确的做法应是由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立案开展工作,查明案情后依法处理。

  读者:高建邻(北京市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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