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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在小麦主产区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2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6月6日消息(记者王朝宇)随着我国各地今年夏粮收购准备工作的全面展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近期(5月17日)出台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从今年6月1日起到9月30日,在我国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由中储粮总公司对小麦实行最低到库价收购,具体为: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在预案规定的执行期间内,当小麦市场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时,即
按国家最低价收购。

  根据预案要求,今年小麦收购的质量标准比往年有所提高,小麦角质率和粉质率均不得低于70%。预案还对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收储库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收购小麦所需贷款及时足额发放。不执行预案的其他省份,今年夏粮收购仍按市场规则运行,价格随行就市,由各类粮食收购企业自行确定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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