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嫌犯身染艾滋北京法官赴川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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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梁晓)记者今天从大兴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中,因被告人王某身患艾滋病被取保候审,并回到四川老家养病,为了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安全,大兴法院法官不辞辛苦赴四川审案,并当庭宣判。 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兴检察院于今年5月8日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王某伙同同伙于2005年9月在大兴区黄村镇,以丢包的方式骗得事主人民币5500元。被抓获后,王某在看守
为了避免被告人的病情在长途奔波过程中恶化,也为了避免给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利益造成影响,5月19日下午,该院刑庭的3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检察院的3名工作人员乘火车奔赴四川绵阳,经过25个小时的长途奔波,5月20日晚到达绵阳。下火车后,法官和检察官们又坐了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来到离王某家最近的一家宾馆。为避免到王某家开庭给其个人生活带来不良影响,法官们联系了宾馆的会议室作为开庭地点,并立即通知了王某开庭的地点和时间。 5月21日早9时,法官和检察官们准时在临时法庭中等待王某出庭。由于患病,王某神情木然,动作迟缓,他对检察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据都未提出意见,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也没有异议。法官宣布休庭合议20分钟后,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