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蛀虫”均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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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记者昨天下午从市一中院获悉,发生在北京的最大贪污邮资案已在该院终审判决,阜成门邮电局大客户部副主任刘建海及国家统计局、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土资源部等大机关的11名收发室工作人员,因贪污邮资146万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10年6个月,最低两年,缓刑两年。 在行外人的印象中,收发室不外乎就是办些收送信件、报纸之类的业务,没有什么
刘建海就是和这11名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合谋,于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间,以虚报邮资的方法,贪污公款146万元。一审西城法院认为,刘建海分别伙同张国顺等11人,构成贪污罪。12名案犯中,除北京积水潭医院办公室机要收发员王卫国案发后有认罪悔罪表现、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外,其余11名案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至10年6个月。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