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伟哥案”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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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49 深圳晚报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伟哥案”败诉 相关人士表示将上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6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万艾可(俗名“伟哥”)专利纠纷案的裁定结果,辉瑞公司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败诉。
至此,距离2005年3月31日,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已近一年三个月。 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传处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应该会继续上诉。” 1994年,辉瑞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万艾可主要活性成分——“枸橼酸西地那非”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用途专利。200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予万艾可专利。 之后,成都地奥等12家制药企业和自然人潘华平随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集体申诉,要求宣告这一专利无效。其理由是“枸橼酸西地那非”的分子式结构早已在1990年初新加坡的一次国际学术会议公布,辉瑞没有理由再对其进行专利保护。2004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辉瑞万艾可作出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随后,2004年9月28日,辉瑞公司正式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在此案中,12家企业和自然人潘华平作为第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