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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链条确定肇事真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49 深圳晚报

  停车场内发生蹊跷血案18岁保安员倒在车轮下

  证据链条确定肇事真凶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方菲

  2006年3月3日晚,福荣路某花园停车场内发生一宗蹊跷死亡案。停车场内一名18岁的保安员,倒在一辆别克小车下面,地上有血迹,但保安员身上及小车身上均无碰撞及碾压痕迹,监控录像也无法查出死亡的原因,司机说,他也不知怎么回事,下车时才发现这名保安员躺在他的车下……

  这名停车场内的保安员是如何死亡的呢?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还是一起凶杀案……交警、刑警、派出所民警分别展开了调查。

  停车场保安莫名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时有人向“110”报了警,沙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现场位于福田区福荣路某花园地下停车场内,一部车号为粤B/0E6××号蓝色别克赛欧小车,停在通道上,伤者陈某某(男,18岁,江西赣州人,保安员)已送往仁爱医院抢救,后抢救无效于22时30死亡。办案民警立即将上述情况向大队指挥室报告,随后大队值班领导刘文超副大队长、事故中队长陈廷贤、副中队长黎伟平、特勤组许志坚、张林也赶到现场。经对现场勘查,粤B/0E6××号小车左后轮旁有一条长0.6米血迹,地面无明显的刹车痕迹,小车车身、车头,底盘均无新碰撞痕迹。

  办案民警立即对小车司机简某某(男,26岁)进行了询问。司机称,他的车未与死者身体有过接触。简某某说,当天晚上他与爱人在某花园一亲戚处,两口子刚开车从停车场出去,爱人忘了拿手机,于是又倒回来。下车后他才发现车下面躺着一个人,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当晚,民警又前往医院对死者尸表进行了初步检验,也未发现死者身体表面有碰撞痕迹。

  保安员莫名倒在车轮下

  这到底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还是一起凶杀案呢?经磋商,该案由交警及刑警分别受理。

  口岸交警大队对此案极为重视,从案发的第二天凌晨开始,事故中队民警分成四个小组,对案件进行了分工调查。第一组将小车司机简某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提供技术部门进行酒精测试;第二组调取事发当天各监控镜头录像资料并刻录成光碟保存;第三组将司机简某某、乘客黄某及事发现场当班保安员带往大队进行询问调查;第四组依照法律程序对粤B/0E6××号小车予以暂扣,同时对事发现场实行封锁。

  经查,司机简某某当天并未饮酒;从各证人的询问笔录来看,仍无法查清死者是如何倒卧于小车车底的,也无人目击证人。

  经查监控镜头的录像资料,死者陈某某当天上班时间为18时至第二天凌晨1时,主要职责为看管某超市仓库。从监控录像显示:死者陈某某在3月3日21时51分39秒之前的活动均有记录,之后直至21时51分50秒,粤B/0E6××号小车停下,中间死者陈某某有11秒钟时间进入监控盲区。死者如何倒卧于小车左前轮与左后轮之间无法得知。

  3月5日下午,经对超市保安队长询问得知,该死者陈某某是由他从小车车底拉出送去抢救的,当时死者肩部以上即头部在小车左后轮附近的底盘下,右脸贴地朝车头方向,拉他出来时还有呼吸,并曾自行抢救过,后用面包车送往仁爱医院抢救。

  排除刑事案的可能性

  停车场的保安员是如何死亡,因何死亡的呢?3月6日上午,办案人员邀请事故科民警及司法鉴定所检验人员,对事发现场进行了恢复,经勘查现场及比对监控录像,仍无法确认死者与粤B/0E6××号小车有过接触。

  3月6日下午,经对粤B/0E6××号小车进行检验,车身及底盘未发现血迹或死者陈某某衣物的附着物。

  3月7日上午,经福田分局刑警队侦破分析,基本排除第三者外力致死可能,但需要进一步进行鉴定确认。3月7日下午,办案人员再次对司机简某某进行询问,同时又对停车场内保安进行了调查走访,仍无发现有价值线索。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死者家属不理解

  四五天过去,案件仍无任何进展,作为办案民警——口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陈廷贤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死者亲属对办案民警非常不解,并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死者的死因是清清楚楚的,死者陈某某是从粤B/0E6××号小车车底拉出的,那么陈某某就是该车撞死或压死的,交警这么久未对死者死因下结论,并且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里面说不定有什么猫腻。他们甚至对办案民警进行了指责和辱骂。陈廷贤一遍遍向他们解释,办案是要讲证据的,目前的情况是,司机他不承认肇事,也还没有找到其他证据表明他肇事,你就不能说,死者与车辆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死者亲属还是不解,并要求办案程序必须透明。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都有死者亲属跟着办案人员一起办案,一个月之后,他们对办案人员只剩下佩服和感激。

  证据!要破这起案子,必须找到有力的证据!

  3月8日上午,口岸交警大队办案人员与市交警局事故科、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福田分局刑警队、沙头派出所的民警,共同进行了一次案情分析,会上排除了第三者外力致死的可能性,要求对死者进行解剖检验,以尽快确定致死原因。两周之后,经对死者尸检,查出死亡的原因为窒息死亡。

  为了找到更多有力的证据,口岸交警大队又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痕迹及音像鉴定。痕迹鉴定包括车辆及死者衣物。对车辆的痕迹鉴定结果是:车体表面未发现新鲜的碰撞或擦花痕迹;而在死者衣服上,鉴定发现有轮胎印痕,并且鉴定表明轮胎印痕即为粤B/0E6××号小车的轮胎印痕。对音像鉴定也得出了结论:经对当天停车场监控录像资料进行鉴定,认为粤B/0E6××号小车“具备肇事时间”。至此,这起蹊跷的停车场内保安员死亡案终于有了定论,3月24日,该案被定为一起交通肇事案。肇事者在一个个科学的证据面前,也是无话可说。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批准逮捕。

  谈到这起案子的侦破过程,具体负责这起案子的口岸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陈廷贤感慨地说,他们在破案的过程中,得到了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市交警局事故科的同事以及许多专家的支持,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他们还邀请了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佛山市公安局等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他们的队员也是放弃了节假日,用科学的手段把一个个的证据找了出来,并最后形成了一个有效的证据琏。

  谈到陈某某的死亡原因,办案民警认为,死者可能是在受伤之后,血液吸入肺部引发了窒息,并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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