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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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5:49 深圳晚报 | |||||||||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环〔2006〕209号 各区环保局、市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06年全国普通高考(含高职类考试)期间我市考生能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局将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环保热线电话的值班工作,对噪声污染投诉要及时进行处理。其中6月6日至10日必须24小时人工值班。 二、6月1日至10日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在此期间,我局及各区环保局将不受理夜间施工的审批。6月7日至10日各考场周围的施工工地全天候停止施工,各单位要加强对各施工工地的巡查,指定专人值班,对违规施工的,将依法予以严处。 三、根据今年考场的情况,我局已将各考场责任单位进行了分工(见附件),考试期间,各单位要对所负责的考场组织专人专车进行巡查,对噪声污染行为及时制止,对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宁的考试环境。 四、各单位在6月1日前将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考场巡查车牌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报我局。联系人:周游电话:82105746附件:深圳市2006年高考考场安排及责任单位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