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产品运输至大陆享受“绿色通道”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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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6:1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凡台湾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在大陆通过公路运输至销售地,符合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规定的合法运输车辆,全部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及便利。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6月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主要由“五纵二横”七条线路组成。
这位负责人表示,凡整车运输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合法运输车辆在“绿色通道”上通行时,可享受以下3项优惠便利: 一是可以享受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目前,大陆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了减免通行费政策;二是可以优先通行沿线收费站设置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提高通行效率;三是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