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目标不能动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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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8:35 中国新闻网 | |||||||||
资料图:五月二十日,发生透水事故的山西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围满关心抢险工作的民众。中新社发 张云 摄 中新网北京六月六日电 在下一步的中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要坚持“四不”原则。 记者今日获悉,李毅中日前在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视频会上说,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五.一八”水灾事故再次告诉我们:解决非法违法小煤矿问题,单靠善良愿望是不行的,必须坚决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他强调下阶段煤矿整顿关闭
首先,整顿关闭的意义不容怀疑。必须坚定信心,一抓到底,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延伸到浪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延伸到结构调整,将整顿关闭攻坚战推向纵深。 其次,全国“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目标不能动摇。各省区必须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部曲”,制定三年工作规划,明确二00八年上半年本省区小煤矿保留数量、今明两年的关井任务。必须在6月底之前,把今年的关井名单确定下来,组织实施。 三是“三万吨”这个关闭矿井产量规模的底线不能后退。三万吨及其以下的小煤矿,都在关闭之列。高突矿井以及水害严重的矿井,要先期关闭。 最后,煤矿资源整合的原则不能改变,必须认真贯彻,规范运作,坚决防止以“资源整合”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