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一年以上社团将被注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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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0:00 东南早报 | |||||||||
市长专线968123 早报讯(记者康金龙)目前,厦门对民间组织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社团协会一年组织会员活动不到两次,甚至“休眠”好多年,名存实亡。昨日,厦门市民政局纪委书记刘光彩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今后厦门将加强社团管理,以后社团“休眠”一年以上,市民政局计划对它实施注销。
昨日上午,厦门市民政局纪委书记刘光彩轮值接听市长专线,受理有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方面问题的来电。刘光彩告诉记者,基金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属于民间组织,归民政部门登记,目前,厦门的民间组织有1053家。其中,社团主要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联合性四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包括民办教育、民办科技等七类。 刘光彩介绍说,厦门在“社团”上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些社团协会一年组织会员活动不到两次,甚至“休眠”好多年,名存实亡。因为目前所有的法律法规对社团的管理都不是非常详细。现有国务院的条例也只是从宏观上要求,没有管理细则,所以面对一些运作不规范的社团组织,尚没有依据进行处理。 不过,这种状况将有望得到改变。刘光彩向记者透露,他们将在今年通过厦门的立法权,对社团进行立法,出台“厦门市社团管理规定”。今后,社团“休眠”一年以上将要注销,运作不规范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对社团的登记和年审也会更加严格要求。今后,社团组织在登记时除了必须提供现在所要求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社团财务财产管理规定,经费收支情况要定时进行内部召开,接受会员监督。按照规定,社团经费不得低于3万元。对于年审社团经费不足3万元的,将下达整改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