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原副检察长受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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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3:35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兴安任职期间涉嫌收受贿赂80多万元,此案日前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吴兴安是从抚顺市检察院的一名普通科员做起,当过抚顺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侦查员。几经调任,2002年他开始担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2005年初吴兴安就任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根据指控,吴兴安涉嫌在三件事上从中收受贿赂。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