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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500斤粮食=1名矿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7:12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梯田村村民冷芬芬3次把举报材料递到“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成员手中,又3次要了回去。“领导,我再想想。”她是害怕。

  上个月,冷芬芬的丈夫赵安平死在离村子不远处的一个小煤窑中,一起丧命的还有同村的14个人,为“贵州5·2特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冷芬芬告诉记者,“上面”给她家的赔偿是5000元钱另加500斤粮食!

  6月3日,当“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到了现场后,死难者家属迅速“包围”了上来。

  据了解,该矿是一个“六证”全无的独眼井,煤层倾斜角约为50度,井下巷道长约200米。事故发生前,当地政府曾经多次炸封该矿,但是却怎么也不能彻底解决。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作了相应处理。然而,给死难者的赔偿却引起了争议:所有遇难矿工家属拿到了一人5000元再加500斤粮食!而根据贵州省政府2005年第309号文件和毕节地区[2005]70号文件规定,煤矿井下矿难死亡事故一次性经济赔偿每人应该不低于20万元。

  6月4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有关领导。毕节地区副书记、地区行政公署专员黄家培的答复是,国家赔偿标准是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二是通过对责任事故的认定。而威宁县发生这起特大事故的是非法采煤窝点,对于这种原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采煤窝点,政府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他表示,考虑到受难家属的实际困难,会严究矿主的刑事责任连带民事责任,政府主张通过法律途径对矿难家属进行补偿。然而,矿主蔡国燕的可查账户上存款却是零。

  在贵州省安监总局副局长居荣看来,上述做法无异于让大家都去开非法小煤矿。“有证的就多罚,没证的反而能逃之夭夭,以后谁还去办证”?

  不过在记者的追问下,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的一位领导说出了低赔偿的另一个隐情——毕节经济比较落后,威宁更是国家级贫困县,如果按照国家规定赔偿20万元,不但当地财政难以运转,而且如果执行这样的规定,对于家庭年收入只有四五千元钱的农民来说,可能会引发更多意想不到的事故。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担心矿工为了这20万元赔偿款会去主动送死?”和记者一起到现场的安全生产万里行副总指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张成富进一步逼问。“我在这里拍40万元,有谁愿意死!”张成富拍案而起。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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