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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海洋资源重新安排产业布局 厦门东海域退出水产养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13 中国环境报

  吴会明

  本报讯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东部海域水产退出养殖工作近日正式启动,同时公布了退养补助标准,预计退养工作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至此,传承千百年的厦门东部海域水产养殖成为历史。

  为推进海湾型城市战略发展,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厦门市集美区东部海域实施水产退养,这是继2002年实施西海域整治工程之后,市、区两级政府科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减少海域安全隐患的又一举措。

  厦门市集美区委书记曾晓民说,东部海域水产退养,要注重退养整治与开发建设并举,通过退养后围海造地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未来集美乃至厦门市的产业布局提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与空间,促进环东海岸带的经济发展与繁荣。

  厦门市对集美东海域水产养殖退出公布了补助标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和湖里区关于同安湾海域水产养殖实际补助标准》,全市统一执行。退养的补助标准,由养殖具体类型的补助金和及时主动退出的奖励金两部分构成。其中,网箱养殖1350元/个;吊砺养殖850元/亩,滩涂养殖中的石砺3500元/亩,海带1900元/亩等。

  经确认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养殖对象,将不予补助:2002年4月23日厦门市西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后,从西海域向集美区东海域转移的水产养殖设施;2003年6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厦门市东部海域水产养殖管理的通告》发布后,非法新增的水产养殖设施;此次实施退养期间,涉嫌突击抢养、抢围及新增养殖设施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厦门市集美东部海域水产退养范围,具体为厦门国际机场跑道东侧顶端至集美东海造地的东南角连线—集(美)同(安)海域界线内—集(美)湖(里)海域界线内的海域,涉及两个街道、4个居(公司)辖有的网箱养殖两户、632箱,吊养35户、3915亩和滩涂养殖1663户、1345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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