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砍指案维持原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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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19 金羊网-新快报 | |||||||||
农某等7被告获刑1年零6个月至5年不等 新快报讯(记者胡建龙通讯员吴娇肖志锋)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对南方某报记者被砍手指案作出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裁定。 据了解,白某(在逃)因其男友温某不与其登记结婚而怀恨在心,于2005年初以5万
中山市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及盗窃罪,对农某等7名被告判处1年零6个月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农某、王某、朱某等3被告人均以量刑过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中山市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农某等3人上诉所提,经查均据理不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