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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学贷款政府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0:08 京华时报

  新华社合肥6月6日电毕业后自愿到本省艰苦地区工作,服务满5年的大学生,其在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将由政府承担。这是安徽省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之一。

  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文,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出台了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到安徽省内的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乡镇等艰苦地区就业
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艰苦地区;如以后因工作变动到其他地区的,其他地区应准予落户。

  对于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如果毕业后自愿到安徽省内艰苦地区工作,并且服务满5年,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的本息将按省级财政承担主要部分,用人单位所在市、县财政适当分担的原则代为偿还。

  到安徽省内艰苦地区和县以下农村第一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从工作第二个月起在高定一档职务工资的基础上,按本职务工资档差向上浮动一档作为岗位津贴;连续工作每满3年且考核合格后,可再继续向上浮动一档作为岗位津贴。

  此外,意见还规定,各市、县空出的行政事业编制应主要用于招录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空出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应主要用于接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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