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十荣十耻"明确新闻工作者价值取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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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1:3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海口6月7日消息(记者 崔彤)海南省委宣传部和海南省记协为在全省新闻界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树立和维护海南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日前特制定以“十荣十耻”为主要内容的海南省新闻从业人员荣辱观,要求大家身体力行。 海南省新闻从业人员荣辱观是:
以正确导向为荣,以误导受众为耻。 以三个贴近为荣,以脱离群众为耻。 以新闻真实为荣,以虚假报道为耻。 以清正廉洁为荣,以有偿新闻为耻。 以伸张正义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品位高尚为荣,以格调低俗为耻。 以深入基层为荣,以作风飘浮为耻。 以守法遵纪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恶性竞争为耻。 以健康广告为荣,以不良广告为耻。 当地主要媒体就此发表评论说:以“十荣十耻”为主要内容的海南省新闻从业人员荣辱观明确了海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进一步巩固扩大“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全省新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海南省委宣传部和省记协要求全省广大新闻从业人员一定要把新闻从业人员荣辱观作为一个重要的价值标准融入日常工作,按照“十荣十耻”荣辱观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消极腐败现象,在报道中坚持“三贴近”原则,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宣传者和模范实践者,用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