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单位污染环境被罚十九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1:3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宝鸡讯(记者张蕙)从今年年初到5月底,宝鸡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共处理群众投诉举报430起,调查办结417起。6月5日,宝鸡市环保局通报了4起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行政处罚案件,4家单位被罚款总计19.2万元。 陕西秦岭铜厂2005年11月19日,陕西秦岭铜厂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大量含有二氧化硫的烟气超标排放,导致周围村庄约80亩麦苗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宝鸡市 宝鸡氮肥厂3月份,宝鸡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对宝鸡氮肥厂检查中发现,该单位5号造气炉所用煤棒硬度较差,在吹气阶段分解,致使烟尘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污染。宝鸡市环保局对宝鸡氮肥厂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 宝鸡石油医院自2005年5月以来,宝鸡石油医院擅自停用污水处理设施,医疗污水直接外排。经过监测,细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依据相关法规,宝鸡市环保局对宝鸡市石油医院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污水处理设施立即恢复运行。但是石油医院逾期拒交罚款,宝鸡市环保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宝鸡市中院下达裁定书,追缴罚款及滞纳金等共计12.2万元。 宝鸡红光铁厂今年1月,宝鸡红光铁厂2号冶炼炉不正常生产,出现结瘤现象,该厂于1月25日到27日,未向环保部门申报,也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直接实施爆破炸瘤检修,噪声严重超标、扰民。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其罚款2万元并责令整改;3月底,群众投诉红光铁厂工业粉尘严重超标,宝鸡市环境监察支队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厂炼钢炉除尘系统设施不完善,导致大量含有铁粉等污染物的烟气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依据相关法规,宝鸡市环保局对该厂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