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多次修过商家死不认账 目的就是不换新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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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市民王先生昨日给本报来电,称购买了某品牌手机,不到一年就修了两次,按照商家承诺可以免费换机,但他去换机时却遇到了麻烦。 王先生的手机是去年8月买的,买来不到3个月就出现听筒无声的毛病,修过1次后不久老毛病又出现了,今年2月他又去修了一次。最近手机又出现花屏的毛病,王先生记得买手机的时候商家表示维修两次以上可以换机。于是他找到了该品牌手机的售后维修中心要求
记者随即将王先生的问题反映给市消协投诉咨询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手机。而当初王先生维修手机时并没有留下任何维修凭证,维修人员也无法提供两次维修记录,因此王先生的换机要求无法实现。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商品的保修期内,维修任何商品,一定要注意维修人员是否填写了维修记录,并尽量索取维修凭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俞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