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呼吁全体业主共同向高空抛物宣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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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5:35 深圳晚报 | |||||||||
《高空坠玻璃砸死小学生》后续报道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呼吁全体业主共同向高空抛物宣战 养成良好习惯爱护美好家园
本报记者曹颖报道高空坠玻璃砸死小学生一案,引起了物业管理部门对高空抛物问题的高度关注。昨天,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出倡议书,呼吁全市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动员全体业主共同向高空抛物宣战。据了解,这份倡议书将下发到物业管理协会下属350个会员单位和全市1000多家物业管理公司,由各管理处张贴在小区内。同时,各物业管理公司还将发起业主签名活动及其他宣传教育活动,让拒绝高空抛物的风气在全市推广开来。 相关链接 倡议书 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 最近,南山区发生小学生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的惨剧,这一血淋淋的事件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大都市里,高空抛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公德问题,而是一个危及居民安全、容易酿成大事故的社会问题。为了建立一个整洁、文明、和谐、美好的社区,我们倡议全市物业管理公司动员全体业主共同向“高空抛物”宣战,为此,我们倡议: 一、社区居民要树立精神文明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和社会公德,把个人自律行为视为个人文明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社区居民要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防止高空坠物。同时杜绝高空抛物现象,并教育家人、亲朋拒绝高空抛物。 三、社区业主委员会要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和教育,并通过修改和完善《业主公约》来制约业主“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四、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大力度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使广大居民深刻认识“高空抛物”决不是个人随意的事,而是既危害他人,也累及自身、家庭和社会的“公”事、大事。 五、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发现高空抛物或坠物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制止或整改,并依据《业主公约》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 居住小区是社会的缩影,营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居民的基本责任,所以,大家要共同行动起来,要用现代的文明理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来建设自己的家园,坚决杜绝“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最终引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发起人: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