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厦门海关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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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9:4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6月7日消息(记者章恒 彭建军 通讯员陈友武) 5月31日,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向福州海关下属的福清海关申报出口896台、价值约46万美元的彩色液晶电视,随后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外对其进行了实货放行。这是福州、厦门两地海关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出口的首票货物,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区域通关合作进入了实施阶段。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守法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其货物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反映说,实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不仅是通关时间的缩短,更是通关成本的降低。公司报关负责人李经理算了一笔账,该票出口货物通过新的通关模式,减少了转关预录入等通关环节,降低了仓储费、交通费、差旅等各种费用几千元。 对此,福州海关表示,下一阶段不仅将逐步推广和完善与厦门海关间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合作,还将加强与福州关区企业出口集中的广东、浙江等跨省口岸进行联系协作,争取实现更广范围内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