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学 先写保证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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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59 西部商报 | |||||||||||
本报记者 刘东亮 为您报道 升学考试迫在眉睫,但天水市省建五公司子弟学校六年级的学生小泽(化名)却只能在家里闲着。因为小泽在学校摔断胳膊后,学校和当事人拒负医药费并以写保证书为由拒绝小泽入学。
家长: 学校拒收摔伤学生 小泽的妈妈介绍,今年3月17日下午4时许,小泽上课外活动课与同学打篮球时被同学撞倒,左臂骨折。在医疗费用承担的问题上,家长与学校产生了分歧,于是小泽妈妈向相关部门投诉。经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校方让步,同意让家长写一份“保证书”,保证以后在校期间,小泽发生类似问题与学校无关之后方可入学。小泽妈妈认为,孩子上学时间,学校就应当承担监护责任,所以这个“保证书”她没法写。 学校: 保证书是为了双方互相体谅 学校张校长称,小泽来学校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去年11月,小泽摔断了胳膊,学校怕他出意外,再三告诉他不要参加活动,注意安全,小泽还是和同学打篮球。摔断胳膊后,校方积极协助住院治疗,但家长当场要学校拿钱,为此小泽的家长来学校吵骂。学校认为,小泽正在治疗期间,小泽妈妈又难“沟通”,学校承担不起责任,所以要家长写份保证书,以此为证达成谅解。 教育局: 正在协助纪检部门调查 6月7日,秦州区教育局的马书记在接受采访时称,这个投诉已经转到纪检部门,并成立调查小组,教育局将协助调查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