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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新社保金缴费标准自由职业者缴费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2:23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早报财经专讯 昨日,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本月起,按新基数标准征收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同时补收今年1月到5月份的差额。

  据介绍,此次调整共涉及市内四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9万余人。与原缴费标准相比,按新标准缴费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养老金待遇。按新
基数标准征缴我市小老板社会保险费的最低标准,在原来的每人每月240.3元的基础上,增加了28.8元。

  小老板们若有疑问可咨询:其中市内四区参保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可到交通银行网点或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咨询,也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85719191咨询。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参保的个体及自由职业者,可到当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务代理机构咨询。(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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