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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打伤交警昨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2:45 重庆晨报

  江北区法院昨审理两起妨害公务案,都是因为酒后打伤民警;3被告当庭鞠躬致歉

  本报讯(记者文创)昨日,江北区法院审理了两起妨害公务案,都是因为被告酒后打伤民警。两案的被告都以喝了酒没能控制住情绪为由进行辩驳。市律协律师称,醉酒属于主观原因,不能作为免于或减轻处罚的理由。

  打伤交警被判缓刑

  因和对方车辆一点小擦挂,醉酒司机不仅打了对方司机,还将来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打成轻微伤。昨日,该司机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今年3月7日,司机小亮(化名)开车行至观音桥一带时,与旁边一辆车发生小擦挂。交警八支队的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因两位司机言语不和,小亮不仅动手殴打对方司机,还将处理现场的交警打成轻微伤。

  昨日庭审时,小亮称,他当时喝了酒,一时冲动,没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最后,法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三人打伤两名民警

  在另外一起打伤民警的妨害公务案中,3名男子酒后打伤了2名民警。据指控,去年2月5日,陈某的弟弟来重庆玩。当晚,陈某叫上一个朋友一起去喝酒吃饭。3人酒足饭饱后,回到江北区工校三村居住地,因3人说话声音大,乱吼乱叫,引起了附近居民的不满。便有居民打了110报警。

  雨花村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接警后来到此地,劝3人注意举止言行,但3人非但不听劝告,反而抢过民警的警棍,对2名民警一阵暴打,致2民警受伤。

  公诉机关同样以妨害公务罪起诉3人。

  当庭认错鞠躬致歉

  昨日,两位被打伤的派出所民警也来到法庭,并向三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3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4200余元。

  3男子辩称,之所以会打警察,“因为当晚酒喝多了,一时糊涂才造成这种结局。”

  3男子当庭向两民警鞠躬致歉,请求谅解,并当庭支付赔偿。

  经过审理,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醉酒不是免责理由

  市律协刑事委员会陶建律师称:《刑法》明文规定,醉酒不能免除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和醉酒人犯罪虽然都存在无意识状态,但精神病人是生理原因造成,而醉酒是主观上的原因,是自己的原因导致控制行为能力减弱。所以,法律可以对前者免于或减轻刑事或民事责任,而不会减轻醉酒者的责任和处罚。如果人人都喝了酒去干坏事,岂不乱了套。

  同样,在民事案件中,也不能因为醉酒而减轻或减弱醉酒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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