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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劫持学生撕票后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3:18 京华时报

  庭上辩称案发时未成年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我就想绑架一个没反抗能力的人要点钱。”昨天,因涉嫌绑架并杀害12岁少年,嫌疑人陈亮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庭上,陈亮承认全部指控,但称案发时自己未成年。

  据指控,去年11月21日晚6时左右,陈亮在平谷区平谷镇太平中街,持刀将上学途经此地的学生陶某胁持到他的租住处,威胁陶某写出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用电线猛勒陶某的颈部,导致陶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将陶某勒死后,陈亮打电话向陶某的父亲索要8000元。当天,接到报案的民警在陈亮打电话的IC卡电话亭旁将他抓获。

  法庭上,陈亮称自己是1988年出生,案发时尚未成年,并称户籍上登记的他1986年的生日有误,同时要求做骨龄鉴定。针对这一说法,公诉人出示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还有他母亲、出生地村长及小学老师的证言,均证实他是1987年出生,即作案时已满18岁,是成年人。同时,公诉人说,骨龄鉴定一般只能鉴定出某一年龄范围,而不是具体年龄,且鉴定结论只起参考作用,因此希望法院驳回陈亮的请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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