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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3:59 舜网-济南时报

  据新华社成都6月7日电(记者 任硌)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记者从四川省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原四川省副省长李达昌的女儿李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
际公司动用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有关规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法院因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1998年3月,丛钢等人获知中川国际正在准备进行资产重组的消息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的公司董事长郑安卡(因贪污受贿已被判刑),然后经郑牵线认识并得到了时任副省长的李达昌的支持。丛钢等人向四川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隐瞒其并无购买资金及资产的事实,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资产优良,愿同中川国际进行资产重组。

  骗取信任后,经多次协商,丛钢与四川省国资局、中川国际公司初步达成重组意向。随即,丛钢等以虚构的河南四通电力公司资产置换获取了中川国际国家股,还从中川国际获得了2483.15万元现金的转让差价,并以持股51%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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