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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做起 拒绝商业贿赂——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4:37 舜网-济南日报

  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

  你们好!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这是中央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吸取国际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重要
举措。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甚至非法利润,在商业活动中不惜铤而走险,采用商业贿赂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致使商业贿赂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危害严重。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理顺企业经营交易秩序、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对于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来讲,也有利于减少经营成本,避免因搞商业贿赂带来的风险和苦恼。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也是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力量。我们诚恳希望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来,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要加强学习,特别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自觉地用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依法合规经营,不做送礼行贿换取交易机会的事。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明确界定,商业贿赂就是“地雷区”,就是“高压线”,千万不去踩踏它,不去碰触它!

  二、积极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内我市企事业单位要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全市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开展自查自纠:一查思想,看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看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看在经营、财务、购销等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

  三、严格自律,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要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自律。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的剖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要注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最后,我们欢迎广大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和支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就是致力于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的贿赂手段,谋取市场交易机会、干扰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对于那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及其中,参与商业贿赂收受钱物的行为,欢迎个体、私营企业的朋友通过以下方式踊跃举报。一是可以打举报电话:82569702。二是可以通过网上写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举报电子邮箱:jcj@jinan.gov.cn。三是可以写信邮寄至以下通讯地址:济南市建设路85号,收件人:济南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每一项举报,我们都会认真对待,严格管理,严格保密,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建立和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济南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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