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评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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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4:3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7日讯(通讯员 单既有)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颁布10周年。为推动老年维权工作,由省老龄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的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在全省开展。 据悉,评选表彰老年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在我省尚属首次。评选范围包括:省、市公安、司法行政、老龄部门负责老年维权、信访的处(科、室),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05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98%。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老年维权工作,建立了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制度,各级老龄办或法律援助机构普遍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或“老年人法律援助接待室”,配备了专(兼)职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定点、定时办理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事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