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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领不到“独生子女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6:0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铜川讯(记者陈有谋)半年或一年一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以下简称为“独生子女费”)发了一年半就停发了。昨日上午,铜川市耀州区演池乡的李女士等人反映,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不知什么原因,乡上停发了她们的“独生子女费”,让全乡数百独生子女户心寒不已。

  李女士等人称,2001年她们响应国家计生政策,主动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从那时起
,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计生政策,她们可享受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2002年,乡上首次发放了2001年至2002年上半年90元的“独生子女费”,此后再也没有发放过。

  去年9月,她们曾到乡政府就停发“独生子女费”一事询问。乡上答复是个别村存在超生现象,乡上暂用“独生子女费”交了罚款。今年,她们再找乡上领导,领导又答复为户数变化是停发的主要原因,此后,她们又将情况反映到区计生局,得到的答复是:她们的独生子女证是乡上发的,应找乡上解决。

  演池乡党委书记焦麦政称,他是2005年到任的,前任的事他不太清楚。乡上之所以未发2004、2005年度的“独生子女费”,是因为乡上独生子女户数每年都在发生变化(增加),而区财政局拨下来的资金是按以前的基数发的,因资金总数不够,因而不能按时发放。就群众“乡上挪用资金交罚款”一说,他称“独生子女费”是专款专用,一直在乡政府账户上,不可能挪用。

  耀州区计生局局长袁安社的说法基本和焦麦政一致。耀州区财政局局长王平义称,“独生子女费”是按年初的预算下拨的,而各乡镇独生子女的户数却在不断变化,这是导致财政不能全部下拨的主要原因。

  李女士等人说,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不管什么原因,有关部门都不能停发“独生子女费”。“因为这不仅是钱的问题,停发这笔资金让全乡几百户独生子女家庭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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