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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把农民列入普法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6:5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日前,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首次把农民列为重点对象,目的是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提高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同时,分别对各类不同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了因人施教。(思新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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