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聚焦医院药房托管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如果说前期的药房托管试点基本属于一级医院的自发行为,那么,往后全市面上推开的托管,则带有浓重的政府行为色彩。市纪委更是将药房托管作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显示了强力推进这项改革的决心。

  在前期开展的试点中,药房托管取得医院、患者、医药公司三者受益的初步成效,作为一项改革新举措,药房托管在今后扩大试点、面上推开的过程中,还有不少问题和阻碍
有待攻克。但不管推进的结果如何,在全国医药体制改革陷入困境的现阶段,药房托管对缓解医药行业的部分矛盾都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具有可贵的现实意义。

  仅靠托管难绝药品回扣

  药房托管改变了药品购销方式,让药品从生产厂家通过托管公司,直接进入医院药房,减少了中间环节,也让很多药品在药代—医生回扣这个环节上的“私利”、“暗利”,变为医药公司—医院这个环节的“公利”、“明利”。

  药品回扣就此彻底杜绝了吗?事实并非如此简单。一家医药公司老总告诉记者:因为医生用药习惯、病人的不同需要等原因,同一种药品,医院药房会进几个厂家的产品。哪家产品“跑”得多,关键还是在医生的处方上。还有,药品进销领域“花样”太多,比如,同样一种药品,不同生产厂家有的是一级扣(零售价10元进价1元),有的是7级扣(零售价10元进价7元),医药公司当然希望医生多开1级扣的药。

  有业内人士断言,药房托管对药品回扣现象可以起到遏制作用,但只要大量仿制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的现状不改变,只要药品出厂价、零售价之间的巨大空间存在(这些价格可都是物价部门审定的),药品回扣这个“怪胎”就不会杜绝。可以想见,同一品种药品,有几十、上百家企业在生产,为了让自己的产品挤进医院,厂家势必会不择手段。托管前他们的目标是掌握处方权的医生,今后可能转向医药公司。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明年能否在三级医院实行托管,不少医药公司觉得可望而不可及。一家三级医院的常备药有大几千品种,每年药品的销售额高达一两亿元,而且抢救用药、特需药品很多。一家医药公司负责人笑言:不是妄自菲薄,就是三级医院愿意将药房拿出来托管,估计也没有哪家医药公司有实力能“吞下”这么大的蛋糕。

  一家三级医院负责人则从另一角度表达对药房托管可能“水土不服”的担忧:和社区医院主要面对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不同,三级医院病员复杂,急重病人多,用药量比小医院也大得多。托管药房所有权在医院,经营权交给医药公司,药房“分而治之”后,万一在用药环节上出现问题,这个责任可全得医院承担!

  “游戏规则”需由政府定

  国盛药业总经理黄立金在密切关注着南京市扩大药房托管试点、随时准备“出手”的同时,对药房托管也怀着一份忧虑。

  在托管双方的天平上,医院始终占着“买方”市场的优势。现实情况是,医院希望从托管中获得较高的药品利润比例,而医药公司为了占领市场常常迁就医院,一方面托管医药公司已经感到压力重重,另一方面托管的“价码”还在抬高。在前不久的一家医院托管招标中,医药公司的“叫价”(即交给医院的药品进销差价的比例)已经达到43%。

  黄立金说,这个比例,再加上支付的药房员工工资等开销,医药公司交给医院的药品利润将近50%。而在托管前,一般医院的药品平均利润不到30%。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效益不好的医院,对药房托管态度积极,希望由此降低管理成本,从托管中获益;而效益好的医院对托管的兴趣不大,私下甚至是排斥的。

  对此,一家医药公司负责人说得很直白,医药公司不可能带钱来做托管,在医院的挤压下,很可能采取多进扣点高的杂牌药等手段保证利润,间接损害的还是患者的利益。

  前不久,有医药公司负责人以匿名方式给政府网站写信,反映药房托管中存在的问题,希望政府出面对托管中药品进销差价的分配比例等内容进行规范。

  一位医药公司负责人建议:这个比例究竟在多少合适,“游戏规则”应由政府来定,最好通过科学测算,针对不同等级的医院拿出指导性意见。还可制定双方分配比例的上下限,既留出医药公司的竞争空间,医院也不至于“漫天要价”。

  此外,政府还需扮演好监管员的角色,药房托管是对旧的药品购销模式的变革,涉及多方利益,显然不可能一托就灵,要想避免在托管中产生新的幕后交易,避免医院和医药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共同“经营”患者,政府都必须拿出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

  把让利给患者作为落脚点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郑建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全市药房托管工作“三步走”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已经完成,就是在雨花台区和栖霞区的试点;第二步:13个区县每个拿出一家二级医院进行试点,一级医院全部实施药房托管。第三步:今年底、明年初区县在所有二级医院推行。

  郑建宁说,目前正在进行的是第二步,这也是关键一步。据了解,在这一阶段,市属医疗机构基本上囊括进来了。在药房托管从点到面、从“低级”到“高级”延伸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不适应和新的矛盾,在这一阶段也会暴露出来。

  对于最终能否在三级医院施行托管,郑建宁出言谨慎。他介绍,区县人民医院等二级医院中,有的规模、门急诊病人、药品使用量等都超过市口腔医院、市胸科医院等三级医院。所以如果托管在区县人民医院取得成功,下一步有可能在三级医院试点。

  据介绍,目前各区县有关医院已经开始托管筹备工作,成立协调小组,拿出托管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按照全市的步骤要求,上半年,各区县的试点医院要全部进入实质性阶段。

  郑建宁介绍,第二步中最突出的一点内容,就是强调让利机制,即明确各区县的试点医院要从托管后获得的药品进销差价中,拿出一定比例让利给患者,通过机制保障患者的利益在托管中得到体现。

  业内人士认为,在既合作又搏弈的医院和医药公司之间,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规范的操作性文件等举措充当“监管员”、“协调员”的角色,而对于托管“第三方”患者来说,政府则是他们的“利益代言人”。明确让利机制,正是政府这一“角色”的体现。也只有像郑建宁说的那样,将让利患者作为落脚点,才能约束药房托管不偏离“三赢”的初衷。

  【采访后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实施了十多次大规模的药品降价,出台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试图解决药价虚高、群众看病贵问题,应该说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这些措施都未能对以药养医的现行医疗体制进行根本变革,没有真正触动药价虚高的中心环节,也就不可能遏制医药流通体系的腐败。

  从这个背景上审视药房托管的前景,让人无法乐观。毕竟它仅是对医院药品进销这一个环节的变革,如果将药房托管当作解决医疗行业盘根错节问题的“灵丹妙药”,让其背负不能承受之重,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就在这组稿件采访进入尾声的时候,国家八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包括“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变药品定价方式”等八条新政。新政透露出这样的信息,政府希望通过对市场环境的干预来保证药品的有序竞争,建立合理的药品定价机制。

  如果新政得以落实,不但能保证政府对药品销售领域的有效监督,同时还能增加药品市场的透明性。到那时,作为过渡阶段的过渡措施的药房托管将完成其历史使命。南京日报记者卢咏梅

  (编辑小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