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五五”普法规划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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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4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省委、省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规划》),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指明方向。记者注意到,《规划》首次把农民列入重点对象,目的是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提高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 《规划》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重点
《规划》要求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相结合,使农民了解和掌握民主参与、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借助于“新市民”管理服务体系,重视进城务工、流动人员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和树立公共秩序理念,增强依法维权能力。(沈思新 沈峥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