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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两次被效能告诫者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59 潇湘晨报

  根据长沙市的要求,今后长沙市将对机关效能建设中领导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各级公务人员的任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对公务人员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公务员在一年内两次被诫勉教育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调离岗位;一年内两次被效能告诫的,给予辞退;对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和乱收费、罚款、摊派、检查等行为的,一律予以辞退;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长沙市今年内将出台《长沙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长沙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本报记者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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