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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05 潇湘晨报

  本报讯5月31日,本报头版披露了石门老太太滕自英在火车上捡空瓶被处以治安拘留一事,此事受到各界强烈关注。昨日上午,石门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和工作人员来到滕自英家表达歉意,并送达了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书,退还了滕自英在拘押期间缴纳的生活费和保证金。

  石门县公安局局长黄淳说,石门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经过研究,认定2006年3月
27日由石门县公安局作出的石公(行)决字[2006]第2006007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证据不足,予以撤销。黄淳说,他们昨日派员到滕自英家中,除了送达撤销决定外,还退回了滕自英在拘留期间缴纳的175元生活费和400元保证金。同时,石门县公安局向滕自英的遭遇表示歉意,并提出滕自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滕自英的小儿子曹永盛说,他们全家对石门县公安局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撤销处罚的决定表示满意。但他同时表示,石门县公安局在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上是“代人受过”,他呼吁铁路部门在执行所谓“内部规定”时,不仅要看是否和国家法律相抵触,也要考虑一下道德良知。

  记者 肖 娟 红网 刘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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