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存款”被判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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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6月7日讯省城的王先生最近碰上了“天上掉存款”的好事,但想将意外多出的36000元据为己有的他最终空欢喜一场。天桥区法院6日作出判决:该款项是不当得利,王先生应将其返还给银行。 不久前,王先生在省城某银行开设了一个一卡通账户,并附有一个16位的卡号。今年4月28日,银行的工作人员为账户调账时,因工作失误使王先生的账户上虚增存款36000元
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36000元。 记 者 高园 通讯员 刘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