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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地方出租车减负慢半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3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6月7日讯今天,鲁西某县的一名出租车司机给本报打来电话,早在5月份,就看到本报刊发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为出租车司机减负的消息,可是十多天过去了,当地的政府部门却仍称未收到通知,税费仍不减免。他不禁疑惑,出租车减负是否成了一纸空文?

  5月25日,为切实减轻油价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负担,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
出了《关于进一步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的通知》,取消了3个收费项目,降低了4项收费标准。取消的3项收费包括:公路客运附加费、治安联防费以及部分车辆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降低的4项收费标准包括:全年的养路费按10个月征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减半;出租车税控计价器专用发票工本费标准降低;定额发票降为4元/本。

  据这位投诉的出租车司机介绍,他是于7日上午到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缴费的。本以为所有的政策都已落实到位,不料,本该取消的客运附加费,仍按240元/月缴纳,本该优惠的养路费,仍按全年110元的标准征收。随后,这位出租车司机了解到,除以上两项收费外,其余各项应该减免的费用,也一概没有得到相应的落实。“当地政府部门称,一直未接到省里的红头文件,因此也不能执行。”

  其实,早在几天前,另外两个地市的出租车司机也向记者反映这一问题。他们普遍认为,虽然政府减免的这一块费用并不高,但既然是经省政府同意出台的文件,是政府为出租车司机减负而采取的措施,就应该落实到位。

  我省为出租车司机减负的消息已发布十余天,为何至今未得到落实?记者据此采访了省物价局。据省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该通知早在5月底就已下发,各地称尚未收到,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全省各地的出租车司机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及财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物价部门的价格投诉热线是12358。


记 者 杨飞越  实习生 宋彩凤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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