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保留建筑内居民可回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1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作为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一期工程的重要内容——太平街、金线街两厢及新胜村范围的建筑修缮保护工程今日启动。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介绍,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需对保留建筑范围内的居民实施动迁,年底工程完毕后,他们可返回已修缮完毕的原建筑居住。据悉,这是长沙在重点工程建设中首次大规模采取原建筑回迁模式。

  据介绍,两厢建筑修缮保护工程包括两方面内容: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对现存具有较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及带有传统风貌的房屋进行保留、修缮和保护;对部分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不协调和影响整体设计的建筑进行拆除和改造。属于保留、修缮范围内的房屋,将对其屋面进行翻修、整理,对损坏的进户门、窗进行修复,对与历史建筑风貌不协调的进户门、窗进行更换,对破损的墙和临街立面进行修缮改造。

  工程实施过程中,300余户居民需要动迁,属于保留建筑范围内的动迁居民,可以自愿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处理原房屋:回迁或由工程建设单位对房屋进行作价收购。

  选择回迁的居民可回到外观修缮一新的原有建筑居住,营业性房屋内的居民回迁后所从事的经营项目要服从街区保护管理办公室所规定的经营范围。而选择由工程建设单位作价收购房屋的住户在房屋修缮后,不能再要求回迁,修缮后的房屋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街区管理办公室进行处理。

  对动迁过程中自愿选择回迁的住户和单位,在自行过渡期间,工程建设部门将根据有关法规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停产停业费)、移(装)机费和搬迁补助费,过渡时间为搬迁当日起至工程完毕,最迟不超过2006年12月31日。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房屋产权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移(装)机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停产停业费)按规定发放。为鼓励住户和单位积极配合按时搬迁,对在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的住户(单位)给予住宅每月8元/平方米、非住宅每月11元/平方米的奖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